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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安报》法律解答6
发表时间:2007-12-05     阅读次数:254     字体:【
《今日安报》法律解答6
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丁世亮 吕海雷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
  刘先生来电咨询:我的一个朋友涉嫌犯罪被逮捕,现在他家里人想为他申请取保候审,请问申请取保候审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答: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摘自《今日安报》
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丁世亮 吕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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