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安报》法律解答15
热线解答15
1、新乡市李先生来电咨询:
我有个朋友经常赌博,他以盖房为由向我借钱,现在一直未还。请问,如果他将借我的钱用于赌博,我的债权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答:从法律意义上讲,你与朋友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出借时并不知道你朋友是为了进行赌博这一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因此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2、郑州市袁女士来电咨询:
前天,我丈夫在通讯大世界买了一部手机,当时销售人员未给我丈夫开发票,也没开收据。后来,手机电池不能充电,销售人员便给他换了一块,但仍无法充电,我丈夫便要求退换,可他们不退。请问,我们是否有权要求退货?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未按照该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丈夫有权要求退货。
有关争议的解决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32××××6848读者咨询:
2005年,我雇用一个18岁的女孩看店(电话收费及卖手机充值卡),在工作期间,她弄丢了我1500元钱的充值卡。当时,她给我写了一份欠条,说让其家人来还钱,但她爸爸过来后拒不承认。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 2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你雇佣的女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她自己来承担责任,不需要征得她父母的同意。
4、136××××8008读者咨询:
我在郑州某国有企业工作,单位给我缴纳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统筹有6年时间了。请问,现在,我的户口能迁到郑州吗?
(此题上期已回复)
5、135××××1735读者咨询:
18年前,我为我的一个朋友担保贷款1130元。现在,贷款人去世好几年了,银行要我还款。请问,我应不应该还这笔贷款?
答:你的担保行为发生在《担保法》出台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发〔1994〕8号《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关于处理担保法生效前发生保证行为的保证期间问题的通知》(法[2002]144号)的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应当在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当事人在担保法生效前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债权人已经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使主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自2002年8月1日至2003年1月31日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逾期不主张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6、159××××1688读者咨询:
请问,迁移户口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你没有讲明哪种情况的迁移户口,现分述如下:
(一)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二)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三)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四)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六)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由于各地要求可能不完全一样,建议你进一步咨询拟迁出或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6、130××××4646读者咨询:
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好,双方协议离婚,我们婚后购买一套住房,离婚时,协议约定把这套房子留给儿子所有。现在,我前夫再婚。请问,他们以后会不会把这套房子当成共同财产?
答:根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屋是你们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有权处分,赠送给儿子,因此离婚协议有关财产处理的条款是有效的,应当得到履行。如果你前夫再婚后把这套房子当成共同财产,你有权向法院起诉。当务之急,你们应当把房子过户到儿子的名下,以免后患。
7、159××××7772读者咨询:
八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男人,我们同居了,他因没有儿子,便要求我给他生一个。后来,我生下儿子才两个小时,他就把孩子抱回他家了,说孩子太小,让他母亲照顾会好一些,但我后来得知是他老婆在照顾这个孩子,我让他把孩子抱回来,可他不肯,并说他老婆不给。现在,孩子都七岁了。请问,我现在有权要回孩子吗?
答:你有权行使抚养权和教育权。《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针对你所谈的情况,参照上述规定,如果你们之间达不成协议,你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