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只要法必须防御来自不法的侵害——此现象将与世共存,则法无斗争将无济于事。法的生命是斗争,即国民的、国家权力的、阶级的、个人的斗争,世界上的一切法都是经过斗争得来的。所有重要的法规首先必须从其否定者手中夺取。不管是国民的权利,还是个人的权利,大凡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都准备着去主张权利。法不仅仅是思想,而是活的力量。因此,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主张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
——摘自《为权利而斗争》 耶林著
【开达简讯】
1、8月30日,开达律师团成员陈超举、彭善斌等来到建华街小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感觉到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正逐步提高,这对我们法律专业人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达律师事务所一贯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的服务理念,尽自己最大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9月5日,开达律师团成员王红旗、杨慧宇等来到西昌社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前来咨询的居民很多,问题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律师们不仅为小区居民解答疑难法律问题,还向小区居民介绍一些法律最新动态。通过这种活动,不仅使小区居民的纠纷得到了解决,而且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及维权意识得到了提升。
3、10月16日,开达律师在秦增辉律师的带领下来到枫雅颂小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小区居民纷纷来到咨询台咨询疑难法律问题,气氛热烈。律师们为广大居民提供了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一致好评,得到良好的社会好评。
4、10月17日,开达律师团成员柳慈民、高丽等,随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DV观察》栏目组来到位于花园路、新柳路西的风雅颂社区,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民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这种实现律师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的咨询活动,得到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
5、10月18日,开达律师团成员秦增辉、王红旗等,随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DV观察》栏目组来到汉飞城社区,开展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期间为广大居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赞誉。
6、11月7日,开达律师团成员陈超举、高雅娟等,随河南电视台公共频道《DV观察》栏目组来到位于江山路的北城花园,开展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前来咨询的居民很多,问题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宅基地使用权、交通事故等方面。我所律师耐心专业的解答,为解决居民的困惑提供了积极的指导,这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得到了小区居民普遍的欢迎。
7、11月21日,李全永等律师来到位于农业路与南阳路交叉口的华林都市花园,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律师们不仅向小区居民解答疑难法律问题,还向小区居民宣传国家政策。同时,律师们还向小区居民提出很多建议,提倡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多一份冷静和谅解。这次活动受到了小区居民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普法效果,为维护当前社会稳定、共同构建和谐郑州作出了一定贡献。
【新法速递】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09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已于2009年7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4日起施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已于2009年9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4次会议、2009年9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6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6、2009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以广播电台、电视台实际使用录音制品的多少为基础确定付酬标准,多播多付、少播少付。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法界动态】
1、“两岸四地版权法律制度研讨会”在厦门大学举行
为加强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在版权法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前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委托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了“两岸四地版权法律制度研讨会”。本次会议是目前两岸四地版权法制领域的第一个交流合作平台,特别是在两岸四地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背景下,对于促进两岸四地版权法律界的全面交流合作有着重要和积极的意义。本次会议由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国家数字版权研究基地、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联合主办,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与厦门市版权局承办,会议得到了福建省版权局的大力支持。来自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版权局、北京大学、厦门大学、香港大学、台湾辅仁大学、政治大学等两岸四地各界的近百名版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2、央视名主持王小骞诉开发商绿化缩水
央视主持人王小骞将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金泰公司)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索赔3500元。王小骞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金泰公司在开盘预售其担任开发商的某家园小区商品房住宅楼时,反复宣称“50%以上社区绿化”和“社区绿化率50%以上”,于是听信开发商宣传并于次年7月与金泰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7296元\每平米,总价992912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136.09平方米的商品房。2007年7月18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量结果显示小区实际绿化率为10.37%,小区的实际绿化率与金泰公司当初的宣传允诺相差甚远。王小骞认为,小区周边建设已经定型,金泰公司事实上已经无法再对小区绿地进行改、扩建,即不能承担其继续履行约定的法律责任。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金泰公司应赔偿绿地缺建造成的损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3、重庆立法规定不得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劳动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对其实施就业歧视,甚至拒录。否则,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下罚款。
4、新疆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保护条例结合新时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实际,更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介绍,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这些规定的贯彻执行将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推进新疆青少年法制教育,还将会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构建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
5、最高法院:生效裁判侵害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要坚决纠正
在12月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要坚持严格依法纠错,确保纠错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对那些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必须裁定进入再审,对确实侵害了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生效裁判,要坚决予以纠正。江必新强调,审判监督工作要坚持严格依法纠错,确保纠错的有效性和正确性;要坚持案结事了,确保纠纷解决在事实上的终局性;要坚持严格自律,确保最后裁判的纯洁性和权威性。坚持严格依法纠错,同时还意味着决不能随意纠错或违法纠错,决不能因为迁就缠访、闹访而创设不良先例;不能因为人情、关系而“小题大做”;不能因为外界干扰的压力而违心改判;更不能因为利益驱动而“没错找错”。
6、财政部通知:坚决叫停地方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
针对当前一些基层政府出现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主体由财政担保,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集资,用于开发区、工业园等的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财政部于12月3日发布《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有损政府声誉和形象,必须坚决予以制止。通知指出,依据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的活动。”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责任,确保社会稳定。”这些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明确规定了政府不得担保、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和特征,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等问题。
7、最高法规范有关部门配合监察部门核查程序
今后,人民法院核查违纪违法线索需要有关内设部门更多地参与配合,人民法院反腐工作将由“独唱”变身“合唱”。这是日前出台的《人民法院有关部门配合监察部门核查违纪违法线索暂行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办法》全文共15条,主要规定了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与监察部门在核查违纪违法线索中合理分工、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办法》明确监察部门对违纪违法线索实行统一管理。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收到违纪违法线索材料,应当交由监察部门统一处理。有关部门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及案件再审、案件复查、案件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应当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出具线索移送函,连同相关线索材料一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办法》规定了人民法院有关部门配合监察部门核查违纪违法线索的两种方式,即:由监察部门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与核查和交由有关部门协助核查。
8、国务院公布外企或个人境内设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67号国务院令,公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新华社12月2日受权播发了这一办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经2009年8月19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制定,共分16条,旨在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9、三鹿结石患儿获赔无望 100名律师志愿相助
11月27日,首起结石患儿状告三鹿讨要赔偿的案件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伊始,作为主要赔偿责任方的三鹿代理人向法庭出具一份由石家庄中院做出的裁定书,裁定书表明,三鹿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已经完成,法院裁定终结三鹿普通破产程序,并于即日起生效,落款日期为11月20日。该裁定书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而按照法律,企业宣告破产后,优先偿还的部分包括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此后是抵押债权,即如果有银行贷款,那么需要将抵押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拍卖后向银行还债。最后,才涉及偿还普通债务,包括对患儿的赔偿部分。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
北京一家公益机构牵头成立了三鹿奶粉事件志愿律师团,全国各地的100多名律师免费帮助受害者家属打官司。志愿律师团的发起人许志永说,集体诉讼的道路遇到了很大阻碍,目前,全国只有5起结石宝宝索赔案件在法院立案,9成以上的类似案件没有法院接收。
志愿律师团律师彭剑表示,目前的初步计划是,找三鹿公司的其他股东索要一些补偿。资料显示,三鹿集团原股东包括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恒天然品牌(中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乳品厂、承德华宁乳业公司、唐山市康尼乳业有限公司,而占有43%股权的恒天然被认为是最有希望寻求补偿的一方。 而在媒体披露患儿不能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后,患儿家长们更是强烈不满。彭剑透露,他们曾经考虑拟申请追加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石家庄市政府为该案被告,不过他也承认这样做很有可能被法院驳回。另外,有律师建议政府建立专项赔偿基金,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让因特殊事件的受害者在相关企业破产并无可支配财产后,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10、北京法院推出离婚官司新策 被指有外遇须自证清白
只要一方初步证明配偶有“小三儿”,对方就得自己证明自身清白,这种新的举证原则正逐步在海淀区的离婚案中推行。海淀法院针对离婚官司推出断案新策,除了加重外遇方的举证责任外,家庭“冷暴力”也成为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家庭“冷暴力”和第三者插足,已经成为近年来婚姻破裂的两大诱因,但这两种因素在离婚案中却不容易掌握证据。“冷暴力”,是指在婚姻中夫妻双方虽未发生暴力冲突,却没有语言交流、缺少夫妻生活。
该院在诉讼中确定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判案原则,认为妇女应享有和丈夫和谐沟通感情的权利及拥有健康性生活的权利。因此当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损害女方权益,女方提出离婚时,法院会将这一点作为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在发生第三者插足的离婚诉讼中,海淀法院完善了取证原则,采取了更加灵活的认证规则。只要无过错方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第三者,举证责任就应归于有过错的一方,由该过错方举证证明没有第三者的存在。
11、现行《商标法》存在四大问题 第三次修改草案将提交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律处处长原琪在近日召开的2009全国外商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上透露,商标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将于近期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部方便、快捷、与国际接轨的、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法将出台。现行商标法中的有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商标确权程序比较繁琐,导致商标确权时间过长,比如一个商标异议案件,经过行政两审、司法两审,通常要七八年时间;二是商标注册程序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不利于当事人方便、快捷地获得商标注册;三是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提出异议、恶意转让注册商标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打击恶意申请行为;四是现行商标法对行政执法程序还缺乏明确的规定,对侵权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尤其是“傍品牌”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12、《广告法》修改建议稿:代言人连带责任扩展到个人
《广告法》修改建议稿提出,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大主体”的基础上,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包括明星、名人等也应作为广告活动的主体,纳入规制范围,将连带责任的主体扩展到个人,以强化对明星、名人代言广告的约束。“广告其他参与者”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果此修改建议获得通过,广告代言人将作为第四主体被监管,并对其代言的广告承担连带责任。据悉,此修改建议借鉴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立法经验,将连带责任的主体扩展到个人。此外,有关专家还希望,《广告法》的修改能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违法率高的医药、保健食品、烟酒、涉农等广告内容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对虚假广告给予重罚,由广告主承担主要责任;完善“比较广告”的规则,明确禁止进行比较的商品和服务;将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媒体纳入现行“广告经营许可制度”;对设置户外广告的公共空间资源分配方式做出规定等。
13、河南拟规定执法者受轻微攻击不能回击 避免矛盾升级
《河南省行政机关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执法人员严禁采取简单粗暴、强取强夺、辱骂殴打等行为。在对方情绪激动或者有过激言行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冷静处理,加以劝导,不得以违法对违法,激化矛盾;在受到轻微的攻击或推搡时,应当予以警告,要求其停止行为,但不能进行回击;遇到恶意阻挠、野蛮挑衅时,应当及时上报,保持克制,理智处理,尽可能避免矛盾升级。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意见稿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取得河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否则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14、四川出台规定保证律师会见权 维护在押嫌犯合法权益
四川省日前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作出新规定,明确侦查机关应当设置律师接待室并配置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安排、通知、协调律师会见相关事宜;办案机关和看守所不得限制律师依法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按照规定,侦查机关应当设置律师接待室并配置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安排、通知、协调律师会见相关事宜。一般案件,侦查机关不派员在场;特定案件,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派员在场,但不得干扰律师的正常会见。审查起诉阶段,严禁以提审为由变相限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规定明确,办案机关和看守所不得限制律师依法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但律师会见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工作时间和作息时间。侦查阶段,涉黑、涉恐、涉毒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安排律师在5日内会见。
【实习感悟】
后天会很美好
——与实习律师共勉
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 彭善斌
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人间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实习律师不能守株待兔,盲目观望,要善于学习、主动争取、坚持不懈。回顾实习律师的历程,感触颇深,略作总结,与同仁共勉。
一、要找对师傅跟对人。
实习律师进入律师所必须找对师傅跟对人,不能我行我素、无所事事,要主动跟进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律师。多向他们请教问题,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多和有经验的律师在一起,尤其是和当事人谈案子时、开庭时或会见当事人时,要学会察言观色。我在和主任一起出去办案的时候,不仅为主任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所深深折服,也从中悟到了自己在书本中所永远也无法学到的东西。
作为实习律师就要以谦虚好学的低姿态,向执业久、业务精的律师学习,要勇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总结,不断学习。
二、要敢于推销自己
实习律师必须激情万丈、敢于表现、善于表现,把自己推销出去。多接触成功律师,察其言、观其行,主动营销、不断超越,像成功律师一样思考,像成功律师一样行动。
实习律师要多参加案例研讨,多听、多想、多说,要利用一切机会锻炼自己。在律所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通过司法考试与合格的律师绝非一个概念,象牙塔里的学习与律师的工作更是大为迥异。实习律师要学会说话,良好的表达、恰当的沟通十分重要; 实习律师要学会推销自己,不要错过每一个机会,包括网络等各种方式,只有把自己推销出去,才能为以后的成功埋下伏笔。
实习律师推销自己要掌握分寸、注意场合、讲究着装、顾及形象,在推销中包装自己,在包装中展示自己。
三、要学会把握案源
实习中,我注意到实习律师并不是没有机会接触案源;相反,我们的律所给了实习律师很多接触案源的机会,比如:接待咨询、热线接听、跟随DV观察进社区等,但是由于实习律师心理素质不过关,缺乏自信和谈判技巧,一些案源往往与实习律师擦肩而过,所以,我的感觉是实习律师不是没有案源,而是没有把握案源的能力。
可是,把握案源的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能否获取当事人的信赖?能否获取案源?是一门大学问,是实习律师的入门课,也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
笔者认为作为实习律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起于垒土。”只要努力,就有收获。
四、要多参与公益活动
作为实习律师,除了完成所里分配的任务外,会有较多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实习律师要利用业余时间充实自己,郭主任就曾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们,要多看些民商审判指导与参考之类的书,要不断充电。此外,实习律师更要积极参与一些公益活动,我所开展的法律进社区活动
为实习律师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它不仅增强了实习律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给了实习律师推销自己的机会。
实习律师通过参加公益活动,不仅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也提高了自己的沟通能力;不仅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也为今后办案积累了经验。
五、要学会自我肯定
实习律师有满腔的激情,但是实习律师最脆弱,生活的压力,工作的困惑,
最易让实习律师遭受打击。我曾不止一次地怀疑自己简直就不适合做律师,甚至想退出,但不服输的精神让我不断坚持。所以实习律师要学会自我肯定,不断调整心态;实习律师虽然敬业,但是实习律师最为迷茫,最容易被命运所捉弄,所以实习律师要学会自我保护、自我肯定、自我调整。
实习律师如果建立了自信,具有积极心态和平常心态,每天从零开始、坚持不懈,成功一定会属于有准备之人。
只要实习律师学会感恩,学会付出,学会总结,学会坚持,实习律师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就一定能走向成功!
最后,用一句话和大家共勉,今天艰难,明天更艰难,但是后天会很美好!
【热线解答】
1、安阳赵女士咨询: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
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商丘方女士咨询:我的小孩读初中一年级,在校园被打伤,花去医疗费两千元,打
人者无力赔偿, 学校应否承担?
答:对于方女士所遇到的情况,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在这个事件中侵权人是否有能力承担医疗费用,并不能作为学校应否承担义务的标准。关键是看学校有无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有无过错。
3、郑州市张先生咨询:我和女友自2002年开始同居至今,并生有一小孩7岁,现两
人要离婚,小孩怎么办(都想抚养)?我现在想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
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人民法院应
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张先生和女友自2002年开始同居,但未依法登记,因此他们之间并非合法的婚姻关系,应按同居关系处理。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张先生和其女友并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当然可以自主结婚,并不构成重婚罪。
4、郑州市李先生咨询:我与房东签订了一租房协议,约定年租金三万,一次付清,为
保证合同的履行,预付定金5000元,后房东违约致合同无法履行,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李先生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另外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之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因此,张先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
5、三门峡宋女士咨询:我与房东签了一份期限为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了四个月后我想退房,房东能否退还押金?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践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适当的押金,作为对房屋设施的担保,如租赁期满承租人不再续租,设施完好,出租人应退还押金。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房东若因你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6、郑州市李女士咨询:2009年3月,我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将行人撞伤,想问一下责任如何承担?
答:若交警部门已对此作出事故认定,则可以按照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若交警未介入,则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同时根据第一百三十一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则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法律英语】
1、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Frederick Pollck ,British jurist)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2、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and salutary thing in Ameican life is the widespread study of law. (Alexis de Tocqueville ,French judg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3、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gth, 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 (Wendell phillips, American leader against slavery)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4、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t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5、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Frech writer)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6、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Alfreds Tennyson, Bitish write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生活小贴士】
冬季,人体受寒冷气温的影响,机体的生理功能和食欲等均会发生变化。因此,合理地调整饮食、保证人体必需营养素的充足,对提高耐寒能力和免疫功能,十分必要。
首先应保证热能的供给。冬天的寒冷气候影响人体的内分泌系统,使人体的甲状腺素、肾上腺素等分泌增加,促进和加速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三大类热源营养素的分解,用以增加机体的御寒能力,这样就造成人体热量散失过多。因此,冬天营养应以增加热能为主,可适当多摄入富含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的食物。需要摄入充足的蛋白质,因为蛋白质的分解代谢增强,人体易出现负氮平衡。应摄入优质蛋白质为主,如瘦肉、鸡蛋、鱼类、乳类、豆类及其制品等,这些食物所含的蛋白质,不仅便于人体消化吸收,而且富含必需氨基酸,营养价值较高,可增加人体的耐寒和抗病能力。
冬天,蔬菜的数量少,品种较单调,往往一个冬季过后,人体出现维生素不足,如缺乏维生素C、并因此导致口腔渍疡、牙根肿痛、出血、大便秘结等症状。防治方法首先应扩大食物来源,冬天绿叶菜相对减少,可适当吃些薯类,如甘薯、马铃薯等。它们均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B,特别是缺乏维生素A,红心甘薯还含较多的胡萝卜素。多吃薯类,不仅可补充维生素,还有清内热、去瘟毒作用。除大白菜外,还应选择圆白菜、心里美萝卜、白萝卜、胡萝卜、黄豆芽、绿豆芽、油菜等,这些蔬菜中维生素含量均较丰富。同时可多吃些含钙、铁、钠、钾等丰富的食物,如虾米、虾皮、芝麻酱、猪肝、香蕉等。
【法律笑话】
比富
在一列开往欧洲的火车上,同一车厢里坐着一个俄罗斯人,一个古巴人,一
个美国商人和一个美国律师。
途中,俄罗斯人取出一瓶伏特加酒,逐个给大家斟酒,然后将剩下的半瓶往
窗外一甩。
“你这样不太浪费了吗?”美国商人惊奇地问。
“俄罗斯有的是伏特加。”俄罗斯人非常骄傲地说,“我们根本喝不完。”
过了一会,古巴人拿出几根哈瓦那雪茄分给同伴,他自己也点燃了一根,可
没吸几口就把它扔出了窗外。
美国商人又奇怪地问:“我想古巴的经济并不怎么景气,为何这么好的雪茄
就给扔了呢?”
古巴人满不在乎地说:“在古巴,我们有的是雪茄,怎么也抽不完。”
“美国商人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站起来,抱起身边的律师,硬把他塞出了窗
外。
供 稿 人:高雅娟
修改整理:柳慈民、彭善斌、乔战坡
上传时间: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