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韩非子》
【开达简讯】
1、2008年7月26号下午,主任办公室成员召开内部会议,就下半年的工作展开讨论,大家就各自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会后,大家一致认为,周六也作为正常上班时间,这样可以方便律师办理业务。
2、2008年8月9号上午,我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行风建设。会议由赵振软主任主持。会后,就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做了总结,并就今后的进社区活动做了一下计划。
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主要有吕海雷律师、褚金霞律师负责。会上,吕律师、褚律师分别就进社区活动所出现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都做了详细的报告。
3、2008年8月16号上午,我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会议由赵振软主任主持。主要学习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律师会议上的讲话。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服务;全面履行律师工作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律师工作体制。
4、2008年8月23号,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赵振软主任主持。会议继续学习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律师会议上的讲话。主要学习律师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开展重点评议。
5、2008年8月30号,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会议由朱中辉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所里人员变化情况、律师业务方面以及近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朱中辉主任就行风建设做了几点要求以及目前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做了介绍。会议最后,由各部门主任对本部门的情况进行报告和总结。
6、2008年9月6日上午,我所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朱中辉主任主持。首先由郭新治主任就所里上半年的总体情况向全体人员做了通报,然后由朱中辉主任就行风建设传了达市司法局新要求,最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就下一阶段如何开展工作谈一谈自己的认识。
7、2008年9月7日下午,河南开达律师团一行来到位于北环与西环交叉口的南阳寨社区,同河南电视台《DV观察》栏目共同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律师团的成员也忙的不亦乐乎。
8、2008年9月11日上午,我所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朱中辉主任主持。首先由郭新治主任就所里人员变动和组织机构的调整向大家做了通报,其次由劳动争议部负责人李永红就劳动立法的信息和特点给大家做了介绍,再次由郭新治主任就本所日常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最后全体人员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心得交流活动。
9、为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办事能力,2008年9月13日上午9点到12点,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来到位于商务内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的五行嘉园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期间,河南省司法厅律管处宋处长等领导同志到该活动地点视察工作,对我所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10、2008年9月20日,我所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朱中辉主任主持。首先由赵振软主任组织大家继续学习,之后由郭新治主任就本所日常管理问题提出了措施,并就实习律师的出路提出了新的解决思路。
(编辑:汪海潮)
【新法快递】
1、《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已于2006年6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0次会议通过,该《安排》自2008年8月1日起生效。
2、《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6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经于2008年7月12日经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6月25日经交通运输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5、《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已于2008年7月14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自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6、《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5月28日由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7月18日起施行。
7、《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5月28日由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7月18日起施行。
8、《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于2008年5月7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9、《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7月8日经交通运输部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自2008年9月1日起实行。
1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于2008年7月23日经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12、《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已于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8月3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已于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8月5日起施行。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已于2008年8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8月18日起施行。
15、《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已由农业部发布,自2008年8月8日起施行。
1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8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1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4次会议、2008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23日起施行。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已于2008年8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8月18日起施行。
20、《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编辑:郭宏芳,汪海潮)
【律师茶座】
实习感悟
(作者:王晓亮 实习律师)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又举行了,那个战场曾经是那么熟悉和激烈。转眼已时隔一年,那种感觉已慢慢退却,来开达所实习已快半年了,比较惭愧,由于我的原因虽然没有学到很多东西,但我却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摆正心态。通常认为做律师打官司要靠关系,靠人脉,因此也有好多年轻律师入行时就认定了方向:要通过一切手段多建立关系和人脉。不可否认在现在中国的律师行业中,这样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但,中国的法治在一步一步的改革,法律在一步一步的完善,司法监督和公正也在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必须承认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国外这些现象都是无法避免,我们不能以这少数的不正之风做为我们生存的理由,这样始终会得不偿失。这几年随着诸多法官和律师的由此下马,就是很好的警钟。所以做律师之前要树立起一个坚定的信念:自己要做一名怎样的律师。要学习成功的律师成功的原因和其身上优秀的品质,我想这会为我们实习律师提供一个清晰的方向。
二、在工作中积极的参与。到所里实习后一般会分一个指导老师,有时老师会主动分配一些事情给实习生做,有时可能是老师忙的不可开交而实习生则整天无所事事,“师傅领进门,修行在自身”,不管老师有无分配任务,自己一定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完成老师交给的事情后或没事可干时主动的去要任务,找事做,这样也减轻了老师的负担,同时更是锻炼自己积极工作的态度。不要有随遇而安的惰性,不要无所事事度过每一天,每天都要学习、每天都会进步,那么只要坚持你会很快进入状态。
三、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更新,找准定位,使业务更专、更细、更精。现在中国的律师尤其是内陆地区的律师大都属于“全能型”的,什么案子都能接,什么都案子都能做。法律是个专业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其中每一个专业里面涉及的知识和经验都是需要一个人毕生去学习和琢磨的。全而不精也是不行的。一个人是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研究所有的学科,自然也都成不了各门学科的专家,只有攻其一门,假以时日去研究和操作,才能在某个领域取得一定的成就。而且现在当事人找律师也慢慢趋向专业化,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案子找到这个领域的专家,这样才能把工作做的更好,更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大的利益。当然,考虑实习律师或年轻的执业律师的办案经验,我认为现阶段实务工作不管什么类型只要有机会还是要做,这也能积累经验,也能在做不同的类型案件中找到真正属于自己喜欢和擅长的。但是专业化的观念一定要从现在起就要建立,多看相关方面的书籍,为自己成为一名专业方向的律师做好充足的准备。
四、多读书以拓宽知识面,从而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品性。律师执业的开放性决定了律师是一个对律师的素质要求很高的职业,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雄辩的口才,过人的自信,良好的品性,渊博的学识等。但要做到这些主要靠后天的培养,我认为多读一些书籍是提高专业知识和品性修养的最好途径。如名人传记、论语、孔子、孟子、庄子、哲学方面的书等不限。可以在闲暇之余或休息之前养成读书的好习惯,久而久之定有益处。
五、广泛开拓社会资源,学会更好的处理人际关系。律师职业的主要收入是靠不确定客户带来的,这就要求律师要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和一定的社会交往圈,才能保证案源的源源不断。关系不是靠用钱买来的或用吃喝交来的,而是靠做出来的。每个人都喜欢结交一些优秀的人,所以由于你的品性良好,且业务能力出众、出色,肯定会得到当事人的认同,自然会得到他们朋友的认同。所以要以适当的心态去维持好你的一个个关系圈,我想这些关系圈会不断壮大,从而你的事业也会不断的向上发展。这定会是一个良性循环。
收获并快乐着
( 作者:汪海潮 实习律师)
通过了司法考试后,我就为自己做下一步打算,是做律师,还是考法官?
说实话我是想进法院的。因为稳定,在此之前我就对律师工作有一些了解,在律师这个行业有“3、5、8”之说,三年是起步期,五年是发展期,八年是事业的黄金期。特别是第一年不好过,因为实习律师不能单独接案,不懂得怎样处理好与法官、当事人以及案件相关人的关系,当然和其他实习人员一样,没有案源是最头疼的,这样的生活想想就怕。所以,就参加了法院的考试。
法院的面试成绩出来了,名落孙山。没想到自己真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无产主义者,呵呵!
于是,我开始调整心态,理性地接受这个事实,我想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律师不也有做小做大的吗?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有这样的人。不要想太多,想那么多也改变不了什么。一个字--干,干了再说。在这种思想的牵引下,继续我的实习生涯!现在回想我的实习期,觉得收获还是不小的。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首先、我认识到律师应当慎重的对待文书起草。律师起草的文书可能比著名画家、银行行长的签字都更为重要,这就意味着已经穷其所能。另在文书的审核和修改方面已实在无才能可施展,能力范围所及此已为最佳。
其次、我学会了如何整理民事案件的材料。民事案件整理顺序为:1、案卷封面2、卷内目录3、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必备材料,可复印)4、律师文书:包括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申请书、法律意见书、举证质证意见书、备忘录、上诉状等等5、法院文件:包括⑴、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民事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传票、出庭通知书⑵、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6、原告的证据材料7、被告的证据材料8、结案报告。同时我也从中学到了老师们的法律文书的套路、办案思路。
再次、我学到一点办案的小技巧。比如,在起诉状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时不要把自己当事人的电话写在起诉状上,以免法官直接联系当事人,绕开律师。又比如,所有证据材料的原件都由当事人自己保管,律师只留下复印件,以免遗失原件导致案件发生举证不能及时,承担重大过错责任。再比如,如果有可能,开庭时最好通知当事人听庭;如果当事人没空,也最好让其派员听庭,以便让其感受律师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达的观点。
其实,我的收获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收获就像是一颗颗大萝卜,装到兜里,甜在心里,说不定那一天拿出来就变成了财富。
在艰难的成长着
—实习心得
(作者:雷涛 实习律师)
在经过很长时间的拼命奋斗之后,司法考试的成绩终于出来了,我有幸脱颖而出。怀着对未来律师职业的向往,开始了实习之路。
刚入开达所,心里感觉特别的兴奋与羡慕。看着其他律师不停的奔波与忙碌,以及在法庭上极力反驳对方、慷慨陈词的激烈情景,想像着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也将和他们一样坐在审判厅里,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竭尽全力的去辩驳,心中不仅充满了自豪,同时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可没过多久,摆在我面前的困难逐渐浮现,那种兴奋、自豪、羡慕的感觉很快被眼前残酷的生活压力所替代。“没有工资的实习”,太苦、太艰难!要面临一年无法承受的生存压力,想想都是无比的失落与心酸!是放弃?是改行?还是坚持?付出后的感觉让我心中充满着不甘心!经过朋友、同事的鼓励与自己内心激烈的挣扎,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坚持!
所里为了让我们尽快的成长,也给予了实习生充分的重视与关怀!经常让我们参与一些案件的讨论,法律文书的书写,及办案思路的策划;经常带我们跑法院,跑顾问单位,接触各种人群;学习办案流程,学习与客户、与办案人员如何沟通、如何谈判等,并为我们安排了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指导老师,通过各种机会以提升我们的实务能力。
逐渐得,我感觉自己在律师道路上慢慢的前进着、成长着,那些资深律师的宝贵经验也在慢慢的丰富着自己。同时,我也深深的体会到实习生在成长的道路上是那么的艰辛!
在路上,为自尊的生存,为自我的证明,路上的心酸与心灵的困境已化作我的坚定;在路上,用我心灵的呼声,唤起坚定不移的理想,坚持!
【热线点评】
1、我邀请邻居一起去看我正在装修的新房,由于装修工人正在施工,室内比较凌乱,我邻居年近70岁了,腿脚不灵便,不小心摔了一交,导致骨折,花去医疗费近万元,而且有可能落下残疾。为此,邻居向我索赔10余万元的赔偿,我应该承担责任吗?
答:你邀请老人前往正在装修的新房,没有尽到谨慎照顾的义务,导致老人摔伤,存在一定的过错。而老人行走中没有对装修现场的杂物予以合理的注意,也有一定的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由此发生的损失应该由你们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2、我的儿子与女朋友恋爱终止,儿子给对方20万财物,能要求退还吗?
答;过去无明确法律规定,现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是双方已经办理结婚手续,且离婚时双方未共同生活的,三是离婚时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我将自己的旧东风车作价4万卖给李某,李交付5000元定金.另约定再跑一次运输后把车交给李某,后来车管所告知车已报废,不得再转卖,李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是否有理?
答:你所述汽车买卖合同因汽车自始交付不能,致使合同没有成立.主合同没有成立,所以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当然也没有成立,故,据缔约过失原理,双方应各自返还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你只需返还定金即可.
4、我和妻子去年7月份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后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孩子由妻子抚养,我每月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当时我月薪4000元,而现在我的工作变动,月收入只有不到2000元了,而且在外边租房居住,负担比较重,我实在负担不起约定的抚养费了,我该怎么办?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先和孩子的母亲协商适当减少抚养费,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根据你的情况,法院会酌情予以减少。
【法律英语】
常用法律用语系列:
Basic Principles 基本原则
Capacity for Civil Rights 民事权利能力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民事行为能力
Individual Partnership 个人合伙
Civil Juristic Acts 民事法律行为
Civil liability 民事责任
A civil Juristic Act shall be the lawful act of a citizen or legal person to establish, change or terminate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Property ownership means the owner’s rights to lawfully possess,utilize,profit from and dispose of property.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A debt represents a special relationship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established between the parties concerned ,either according to the agreed terms of a contract or legal provisions.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A contract shall be an agreement whereby the parties estsbllish ,change or terminate their civil relationship.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trade secrets” mentioned in this Article refers to any technology information or business operation information which is unknown to the public ,can bring about economic benefits to the obligee has practical utility and about which the obligee has adopted secretkeeping measures.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开心一刻】
在法律中思考或者在程序中思考是对法律人思维方式的基本要求,否则我们便不能称之为法律人。法律思维以其缜密讲究逻辑而专业化、科学化。普通之人想要理解法律人如何思维或许可以通过生活中的爱情阐述的明明白白。
1、我的甜心
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必须针对特定的主体。
2、爱你一万年
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
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我对你的山盟海誓,有天地为证。
见证或者公证应该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5、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6、那天清晨我来到你的窗前,在心里默默地对你说:如果你也爱我,就请打开你的窗。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重大误解。早晨开窗几乎是每天都发生的事情。
7、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当马,包揽一切家务。
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法律中夫妇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确定权利和义务。
8、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首先,一方以威胁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其次,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9、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规定。
10、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没有明确标明本人有效证件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