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安报》法律解答6
1、郑州市徐先生来电咨询:
去年,我在开封某人民医院做鉴定,但该医院作出的鉴定与事实情况不符。现在,我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医院当时作出的是虚假鉴定。请问,我应该通过哪些途径追究该医院的责任?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13条规定,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据此,你可以向省司法厅反映,由其依法处理。
2、周口市郑先生来电咨询:
1996年,我朋友全家从周口搬迁至新疆居住。我朋友有三个孩子,当时只把一个孩子的户口迁走了,剩余这两个孩子的户口还在周口,那时村里都未办户口本,现在派出所不给这两个孩子入户口,说孩子的户口应随着父母户口,而新疆那边说,必须有孩子的户籍证明才办迁入手续。请问,我朋友现在该怎么办?
答:根据户籍管理方面的规定,必须有迁出地的户籍证明才能办理迁入手续。因此,当务之急是找到孩子的户籍。既然这两个孩子的户口还在周口,没有迁走,派出所就应当查实后出具户籍证明,至于是否应随着父母户口走则是另外一个问题。派出所解决不了,可以找其所在的公安局解决,或通过上级公安局督办解决。如果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可以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郑州市陈先生来电咨询:
我妻子乘坐某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司机急刹车将我妻子从座位上摔下,导致我妻子当场昏迷。后经法院判决公交公司承担80%的责任,让我们承担20%的责任,我们不服,认为公交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遂又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载明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该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一般按照它确定的当事人的责任来判决。
目前,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从程序上讲,是终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们可以在二审终结后两年内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洛阳市刘先生来电咨询
我的孩子和别人打架,把对方打伤了,派出所把我的孩子关押起来。经过两次鉴定,对方的伤情均为轻微伤。该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检察院撤诉了,可派出所一直不肯放出我的孩子,我申请保释,派出所又不同意。请问,派出所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根据《刑法》的规定,轻微伤不构成犯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调整范围。因此,如果派出所依法对你的孩子实施治安拘留,则是正确的。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反映或向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接到人民检察院的纠正违法通知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查处或者纠正,并将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5、133××××9566读者咨询:
我于2002年结婚,并在妻子家落户。前不久,镇长以我岳父有儿子为由强行注销我及我儿子的户口。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及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有什么规定吗?
答: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9条的规定,无论女方父母是否有儿子,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因此你在妻子家落户是合法的,他人无权干涉。你把户口迁入女方家庭,就依法取得了女方家庭所在村的户籍。其次,根据户籍管理方面的规定,户籍由公安机关管理,镇政府、镇长无权注销你的户口。第三,镇长注销你的户口肯定要通过派出所办理,派出所注销你的户口就是行政违法行为,你可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违法行政行为。
6、130××××0150读者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因抢劫罪被判刑,于2002年刑满释放。现在准备申请、办理出国手续。请问,他是否可以申请出国?法律上有这方面的限制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不是被禁止出境的人员。为慎重起见,建议你咨询公安机关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机构。
7、134××××9748读者咨询:
我是一名二级言语残疾人。请问,我能否申请办理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法律对残疾人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有关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的身体条件,只作了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躯干、颈部方面的规定;第12条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因此,从现有规定看,没有对言语残疾人申请办理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证作出限制。为慎重起见,建议你咨询车辆管理所。
8、130××××1820读者咨询:
我朋友向我借了7万多元钱,为了保险起见,我让他给我写了借条,并约定以他的汽车作抵押,欠条上注明,9月13日还款取车,可现在我朋友还不还款,电话也打不通。请问,我现在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此事?
答:你们之间形成了借贷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关系。你朋友借钱不还,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法院对该抵押汽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利益。
9、136××××4607读者咨询:
我有一个5岁的孩子,孩子每年在幼儿园上学都缴纳意外保险费。去年,孩子在4月至6月时曾因急性哮喘病(有病史)三次住院,共花去医疗费1万元。请问,我能否向幼儿园索要医疗费用?
答: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与你(或孩子)形成保险合同关系的是保险公司,而不是幼儿园。因此,无论急性哮喘病是否属于意外保险的范围,你都不能向幼儿园索要医疗费用,只能向保险公司提起。
(解答人: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