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技术网
案例简介:村民吴某在自己的承包地里种了5亩速生杨,后来听林场的朋友说种树可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不但可以领取粮食,还可以领钱。因此吴某就到村委会申请,村干部说可以到乡政府帮他问问。村干部到乡政府说明情况后,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说,吴某耕种的土地是宜耕地,不能享受退耕还林补助。
律师点评:赵振软(本期在线律师、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按照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退耕还林的耕地一般是指:一、水土流失严重的;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三、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另外强调,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耕地,应当在退耕还林规划中有限安排。
此外,按照上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和生产条件较好、实际粮食产量超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标准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确因生态建设需要的需经国务院批准。因此,吴某不应享受退耕还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