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为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当期待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更好的成长,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培根
初识这句话,是读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法》,一直觉得把“艰难”二字改为“美好’,,会更有力量。
很多事情,做也就做了,不做也就过去了。当下定决心做律师并如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马犹豫着走出第一步时,我发现——河水既不是那么深,也不是那么浅。
首先感到非常幸运,能够进入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接踵而来的是压力,成倍的压力。尽可能让自己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化压力为动力。清晰的记得,3月2日,来所里第一天,郭主任给我们实习人员讲话,他说:“有经历必有感受,无功无过,便是平淡!”
在这三月,春天来到的日子,我记下点滴的心得。
1.你准备做什么样的律师呢?
2.凡事都是一个过程,过程本身便是进步。
3.律师一没有权,二没有钱,靠什么?一靠智慧,二靠冷静,三靠理智。
4.律师不是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
5.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先学会坐下来。
6.工作中要保持饱满的状态,进而传递给当事人以信心。
7.出门前照个镜子,自己对自己首先要满意。
8.不要眼高手低,做了才知道。
9.站有站样,坐有坐样,勿因小失大。
10.别人交待的事情一定要记清楚,先听明白,才能说明白。
11.言语:准确、简练、规范、概括。
12.律师是专业性的工作,他的专业性在于判断。
13.要懂得倾听、理解、分析、表述和回答。
14.文字不过是思维的载体,而思维是写作技能的基础。思维模式不同,决定文书方向是否正确和关注重点的差异。
15.律师时间自由,财富自由,所以是没有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的。
实务接触的较少,更多的是理念。上面写下的只是感受的一部分,而这不多的一部分有许多还待时间去认知和实践。
学而后知不足,无论着重什么,追求什么,最重要的还是行动。要趁年轻的时候,去尝试,去经历,去改变。如果没有趁着年轻的美好时光,去追求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东西,我相信,这样的生活会留下太多的遗憾。